|
1威望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论证"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需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人民医院向我局申请,在龙门一路龙门小学斜对面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并商请将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该项目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审定,原则同意。将原控规中 F —31、 F —32、 F —33地块进行调整,地块 F —32和 F —33原控规用地性质分别为居住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为3.314公顷。地块 F —31控规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由
12.404公顷调整为12.237公顷;控规调整相关指标见下表:
二、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中 F —31、 F —32、 F —33地块进行调整,地块 F —32和 F —33原控规用地性质分别为居住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为3.314公顷。地块 F —31控规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由12.404公顷调整为12.237公顷;控规调整相关指标见下表:
已批控规指标一览表4"代用地性质
F — H 鲜餐国律地1404—W71二情往定用地2,的9社会博车场用]o76调整后控规指标一览表
"代 用地性质
H141 公同律墙 1:77
F —算9OM0M01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
法》;
3、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此地块用途是否属实????????? |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事宜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目前,我局正在办理该项目规划选址手续。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