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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被狗狂追 女子苦求“快控制住它”!主人:我喝酒了,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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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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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被狗狂追 女子苦求"快控制住它"!主人:我喝酒了,拦不住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11-01 15:37

家住海口南海幸福汇小区的李女士,24号晚上10点多下楼丢垃圾,不想却被一只狗尾随、追逐,被吓得够呛。等狗的主人到场后,发生的事更让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

李女士说:“电梯大厅我一下来,狗是跟我迎面而来的,主人不知道在哪,没想到它后面等到我走远了以后,它真的就奔着我冲过来了,都跑过来围着我转了以后,那个狗主人后面才过来的他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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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提供的一份视频记录了事发过程。当晚10点43分,拎着垃圾袋的李女士刚走到交叉路口位置,一只白色、体型偏小的狗迅速从草坪冲到李女士跟前,李女士赶紧绕圈后退,白狗则步步紧跟。这时一名赤膊男子跑上前,阻挡在李女士和狗中间,然而白狗依然多次快速绕过男子奔向李女士。半分钟后,白狗被男子驱离到远处,可没过几秒又再次冲回来,男子最后蹲在了白狗和李女士中间,才勉强维持住局面。

海口南海幸福汇小区 居民李女士说:“我一直求他我说大哥我求求你了,你控制住它行不行,我说你的狗怎么没有牵狗绳,他就跟我说你快走,我就不敢走,我要真走那只狗肯定会咬我,那时候它很凶那狗一直在叫,起码有三五分钟,最后狗就先跑上楼了,狗主人就跟着它上楼了,他说他喝了酒了就不跟我解释了,什么都没有跟我说,他们就这么扬长而去了。”

对于这只白狗为什么会忽然盯上自己,李女士表示不清楚,入住小区以来,她此前还从没遇到过被狗追逐的情况。身为狗主人的男子,没有解释自己为何遛狗不栓绳,连句道歉也没有,更让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李女士当场报了警,还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告诉她,那名男子姓李,租住在李女士同一个单元的二楼,上个月刚搬来。

海南合家物业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管家陈奎说“:我联系了这边的二楼业主,业主这边是不方便给我提供租户的电话号码,第二天晚上的9点多,我们看到家里面灯亮了,我们还上了门,但是敲门他们没有开门。”

由于李先生始终没有露面,目前协商工作还未能开展。采访当天,记者也来到李先生家敲门,但始终无人回应。

记者也特别注意了下,没有听到房间里有狗叫的声音。而物业方面也表示,目前小区入住率较低,大约只有160多户入住,其中在物业登记饲养的犬只大约有10只,但物业方面此前并不知道李先生养狗一事,针对李女士遇到的情况,物业方面也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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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合家物业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管家陈奎表示:“目前我们小区还没有说专门规划一个遛狗的区域,这个可能后期会慢慢完善。”

物业方面介绍,小区内电梯间、公告栏等显眼位置,均张贴有文明养犬的宣传海报,包括业主临时公约里也有相关说明,小区内还设置了12处宠物便便箱,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如果遇到业主坚持遛狗不栓绳,物业还是要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随后,记者又来到当晚出警的美安派出所。民警表示,经调查,养狗的李先生并未办理养犬登记。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美安派出所 民警陈辉说:“我们就按照公安机关养犬条例对他进行处罚,现场对他进行了警告,当时指挥中心也给我们提供了电话,把这个狗先放在小动物保护协会,电话显示的是没人接听的状态,把这条犬带回派出所,等他取得了养犬证之后,我们再返还这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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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按照《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李先生未办理养犬登记,携犬出户时未束犬链,警方目前已经要求李先生限期办理养犬登记。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美安派出所 民警陈辉表示:“我也是第一次接到这种警情,我们下一步会联合辖区的城管,对我们美安辖区养狗的进行一个全面的排查,进行一个宣传,养犬要办证,散步肯定要栓绳,以免影响到别人的正常生活。”

所幸,李女士未被狗咬伤,而在我们早先报道的案例,以及全国各地发生的犬只伤人案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犬只发狂伤人甚至致死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文明养犬,绝不是一句空话。

(编辑:殷滋 素材来源:直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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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十六岁的时候(今年71岁),路过一家门口,一只大狼狗追着我咬,也是主人不阻止,咬破了我的腿。我回到家里,一手拿着大搬手,一手拿着菜刀,直冲进他家,他们家谁都不敢阻拦我。狗被我打到重伤,后来死了。如果他主人当时能阻止一下,我不会如此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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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场所禁止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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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遛狗 遛狗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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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点建议:1、公共场所涉狗事件一律狗主人全责。2、未栓绳的狗一律视作无主狗,打死无论。3、狗伤人狗主人除了赔偿,还应受到严厉的惩处。否则不能治理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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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李女士没被狗咬,不然,故意而为之,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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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立法“狗犯罪,人担责”,狗咬了人就应该视为是主人咬了人,追究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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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惩罚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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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患该立法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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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限制养狗,有的养几条狗,影响公共卫生,养狗的应该多负担一点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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