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徐国文 报道:业主购买充电汽车后,欲在小区地下停车位加装电动车充电桩,但在物业公司开具证明时却遇到难题。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表示,地车车库按照燃油车标准设计,消防安全不符合安装充电桩标准,不能在地下车库加装充电桩。最终,经过多方沟通,物业公司表示业主可在小区露天商业停车场设置充电桩。 业主:购买新车,充电却成了难题 张先生家住四方新城小区,近日,他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11月8日,他购买了一辆油电混合汽车,为了充电方便,他打算在地下停车位安装一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在了解安装流程后,他提前向小区物业公司咨询情况,在签署相关承诺书后得到了物业公司开具的相关证明。 随后,张先生去到供电部门办理安装充电桩的手续,可没想到这一环节出现了问题。供电部门告诉我需要物业公司在证明内加上“地下车库已符合消防安全,允许施工”的证明文字,方可安装。得知这一消息,张先生再次来到小区物业公司沟通,但他表示,物业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补充相关材料。 记者从四方新城小区物业公司给张先生开具的证明上看到,内容大致为张先生系该小区业主、租赁车位的车位号、租赁车位的时间起止等信息。承诺书的内容为,张先生在使用充电桩充电过程中,因设备、电池、线路等原因造成事故由张先生本人承担等内容。 “我购买的汽车只能用220V的交流电进行充电,但城区大部分公共充电桩都是380V直流电,根本没法用。”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是物业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向张湾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物业公司:地下车库不支持安装充电桩 11月2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和张先生来到四方新城小区了解情况,采访期间,供电部门和四方新城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查看沟通。现场供电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他们单位其中一条规定,小区业主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必须提供地下车库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证明资料,且物业公司允许施工后,方可安装。 物业公司主管曾先生表示,他们地下车库消防完全合格,但是张先生加装充电桩后可能就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无法在证明内加上“地下车库已符合消防安全,允许施工的”的文字。当张先生问到物业公司能否提供地下车库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是否能够安装,曾先生表示需要消防安全管理员解答。 在物业公司会议室,四方新城小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员洪波则向张先生及记者出示了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验收合格的资料,并明确表示,不能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施。“小区地下车库是按照燃油车标准建设,消防方面共建设有9个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4000平方米。但根据《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6条规定,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每1000平方米就需建设一个防火单元。因此,目前的小区地下车库不支持安装分散充电设施,这些都是我们咨询消防部门后了解到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消防部门,消防部门表示,小区地下车库加装分散充电设施,每1000平方米的确需要建设成独立的防火单元。如果未满足该条件,则不能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施。 双方沟通:业主可在小区商业停车场设置充电桩 地下车库未达到安装充电设施的条件,城区的公共充电桩也无法充电。眼看购买的新车充电成了问题,张先生也十分头疼。 最终,经过双方沟通,四方新城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该小区露天商业停车场建设有一处电动汽车充电点,张先生可以请供电部门在此加装一个220V交流电充电桩,物业公司可对张先生的车辆授权免费入场,张先生可在此充电。 对物业公司的此种解决方法,张先生表示认可。目前,他已将情况向供电部门说明,供电部门表示将积极推进此事。同时,张先生表示,如果后期车辆充电问题确实得到解决,将会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