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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 关于花果大市场改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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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尊敬的各位政府领导:          你们好!
          本人于1998年起即在花果大市场租赁门面从事修锁、配钥匙小本经营,2021年11月花果大市场改造让所有商户搬离,搬之前承诺的是改造前是什么位置改造后依旧什么位置,等搬完后变成了以前的租赁位置为餐饮区、其他经营的全部去市场里面(有花果大市场管理处张贴的规划图为证——图片绿色框内为我租赁20多年的门面位置),当时看到张贴的规划图与承诺的不一致,去咨询过大市场管理人员,回复是此区域规划的是餐饮、宁愿空置也不允许做其他经营,迫于生活生计,想着这是政府统一行为只能予以支持。但近日大市场管理处私自又将此处许诺他人做其他经营(不做餐饮),在此处经营几十年、经历数次改造均支持政府和管理部门工作,现在又被某些人以一己私利进行更改。
      1、请问各位领导 这张贴的规划图有什么作用??
      2、既然不做餐饮可以做其他经营、为啥不能兑现拆迁时的承诺—— 将此位置归还予我经营。
      烦请各位领导百忙之中,予以调查相关情况。谢谢!!
微信截图_2021122709484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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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1]35号),全面推进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购物环境,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市场设立、消除安全隐患、打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供应稳定、智慧全民的现代民生市场。依据文件附件2《十堰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推进表》张湾区花果大市场属于就地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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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1]35号),全面推进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购物环境,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市场设立、消除安全隐患、打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供应稳定、智慧全民的现代民生市场。依据文件附件2《十堰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推进表》张湾区花果大市场属于就地升级改造,市场提升等级标准2.0,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前,由新合作出资改造。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新合作对外改造设计平面图,该区域为餐饮区,建议您与新合作招商部进行积极洽谈。

                                                                                                  花果街办:85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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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 1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患寡,而患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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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湾区 发表于 2021-12-27 10:22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 ...

领导的回复就是答非所问,我没有质疑规划的区域问题,但是餐饮区可以经营小家电、百货、五金么?    现在餐饮区招商进去的就是小家电、百货、五金、还有其他的,这与规划性质相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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