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规范十堰地名、道路名称的命名”情况反映已收悉。 十堰市道路名称经历了三个时期,建市初期,十堰市道路是以1935年修建的老河口——白河(十堰段)、郧阳公路为城市骨干道路。1980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后,十堰城区正式命名了23条路街名称。1994年地、市合并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外学新加坡,内学大连市,追赶张家巷”,以省、市、自治区等城市名称命名了一大批道路名称,如:上海路、新疆路、浙江路等。近年来,我市本着尊重群众意愿,体现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命名了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同时,保留了一大批老地名,如茅箭路、白浪路、花果路、头堰路、柳林路等;以汽车文化命名了东风大道、车城路、车城南路、车城西路等;以地理实体命名了老虎沟路、放马坪路、大炉子路等道路,方便旅游出行的外地人认路记路。 关于您“不使用曾经用过的路名”、成立“地名咨询委员会”以及“事前审批”避免二次命名的三条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道路命名工作机制,实现道路命名的前瞻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内涵。 感谢您对道路名称及地名规范设置工作的关心关注,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车城、水城、山城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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