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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居民申请门诊慢病,哪业病才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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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1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我母亲2021在十堰市太和医院先后住了三次院;经医院出院记录确诊,有肝部恶性肿瘤,肝癌中期;还有皮肤病慢性湿疹;因出院后需要长期服用抗癌药和治疗慢性湿疹的药;请问十堰市医保局经三甲医院太和医院确诊,肝部恶性肿瘤和皮肤病慢性湿疹,能不能申请居民慢性病;在门诊买药有没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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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收到您的反馈,我们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经核实您的母亲徐崇荣女士,目前已经在享受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居民慢病以及肝细胞癌特殊药品的待遇。如果您想取消脑血管后遗症居民慢病的待遇,可去太和医院医保科重新申请其他居民慢病。如您有其他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719-8529889。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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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好!收到您的反馈,我们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经核实您的母亲徐崇荣女士,目前已经在享受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居民慢病以及肝细胞癌特殊药品的待遇。如果您想取消脑血管后遗症居民慢病的待遇,可去太和医院医保科重新申请其他居民慢病。如您有其他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719-8529889。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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