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鄂环办[2003]67号文《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中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北竹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概要 规划名称:湖北竹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竹山县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十堰市西南部,东邻房县,西连竹溪、陕西旬阳,南抵神农架林区、重庆巫溪,北接郧县、陕西白河。县城距十堰市城区158公里,距武汉市638公里。竹山经济开发区位于竹山县中南部堵河竹山段南部。竹山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45.7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包括城关镇、潘口乡及上庸镇。 规划期限: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评价性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调查规划实施情况、 受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规划实施产生的实际生态环境影响,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的影响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估。 (2)对规划已实施部分,如规划实施中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如对策和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整改措施。 (3)对规划未实施部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或必要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未实施部分与原规划相比在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或规划后续实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4)跟踪评价工作成果应与规划编制机关进行充分衔接和互动。 二、联系方式 ( 1)建设单位 名称: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邵科长,18772876176 ( 2)评价单位 名称:武汉环美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545096931 电子邮箱:1034360411@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 ps://pan.baidu.com/s/13aMm61_dSgnmS73DDg8hUw 提取码:pi1g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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