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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洋贵府置业公司违规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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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7 1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中路震洋贵府违规强制交房请相关部门查办

     本人在震洋贵府购买房屋,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房,在2021年12月中旬开发商这边建一微信群,在群内发消息延期交房 经过协商开发商承诺2022年3月31日交房,部分业主2022年3月29日接到开发商物业及销售顾问通知,要求于3月30-31日收房。3月30日上午10点怀着喜悦的心情到售楼部收房,发现现场一片混乱,小区平台上水泥沙到处都是,根本没有“三书一证一表”,公然发公告通知业主收房,请相关部门及时制止其违规强制交房行为。

1、关于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问题。
按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骏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就意味着项目的房屋质量没能得到国家认可,购房者完全有正当权利拒绝收房。
现售楼部无法提供期中任何一个文件,因此业主无法收房,请开发商答复,何时才能取得这些证件,具备法定交房条件?
2、关于违约金计算时间及赔付方式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期应是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到开发商具备交房条件,业主签收收房当日。
违约金是开发商对购房人的债务,开发商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抵消。
违约期开发商定为2021年12月31-2022年3月31,现因开发商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业主无法收房,因此该违约金计算期间需根据实际收房时间计算才合法。
逾期交房违约金开发商要求只能用于购买车位、租车位和物业费抵扣。属违法。
请开发商合理解释并提供法律依具。
3、关于合同承诺的其他条件。
请开发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4、开发商在没有任何通知我们业主封阳台情况下,私自给我们封装阳台,交房问我们业主以580元一平的价格向业主收费。其中玻璃有60,也有108的断桥铝,他们都按照580元向业主强行收费,并且北京路延街的玻璃也是政府规定下开发商建设之中。这种行为属于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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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违约金以及现在房屋出现的各种问题避而不谈,并且强制交房,现已经引起各业主恐慌,诚心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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