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仪式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谢小波主持。57年风雨征程,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仪式正式拉开序幕,全体干部职工面向国旗台行注目礼,激情豪迈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展现了公路系统蓬勃向上、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良好精神风貌。随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春同志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正式更名表示热烈祝贺,并与谢小波一同揭牌。
谢小波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满怀豪情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奋力开创建设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正式更名为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这不仅是十堰公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更是十堰公路人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的起点。
谢小波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路系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实施交通强市战略,积极推动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奋斗征程中勇当开路先锋: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快速推进,路网布局补短提优,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养护水平持续提升,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契机,高瞻远瞩绘蓝图,脚踏实地谱新篇,以建设一流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塑造一流的形象为目标,努力为实现交通强市战略目标、为人民群众铺就畅安幸福公路作出公路人新的更大贡献。
十堰公路历史沿革
1965年10月 襄、郧分治,郧阳地区行政公署成立。由于当时地区未设立交通局,因此,郧阳地区公路总段属全省第一个成立的公路总段。负责主管全区公路干线、支线的管理、建设和养护等项任务,隶属双层领导。
1970年1月 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省郧阳公路总段、湖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郧阳地区车辆监理所合并成立为郧阳地区公路建设管理局。
1970年2月 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通知将公路建设管理局更名为湖北省郧阳地区公路局。
1972年5月 郧阳地区革委会根据全省交通会议精神,经地委同意,决定将郧阳地区公路局更名为郧阳地区公路总段。
1994年11月 十机编〔1994〕11号文将原郧阳地区公路总段与原十堰市公路段合并为十堰市公路总段(副县级),隶属市交通局领导。
1997年3月 市机编委以十机编〔1997〕12号批复市公路总段机构规格,将隶属于市交通局的“十堰市公路总段”由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调整为相当正县级事业单位。
2003年3月 市编办发〔2003〕14号文将十堰市公路总段更名为十堰市公路管理处。
2006年7月 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十编发〔2006〕22号文将十堰市公路管理处更名为十堰市公路管理局。
2019年2月 按照《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9〕3号)文,将十堰市公路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回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更名为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2年4月 按照《中共十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十编发〔2022〕7号)文,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更名为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