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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纪委监委4月28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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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十堰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4月28日,十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十堰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郧西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杨耀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问题。2020年9月至11月,杨耀东先后3次接受某教学仪器公司法人代表左某某组织的宴请并饮用飞天茅台酒。杨耀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杨耀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郧西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2.竹溪县城关镇原党委副书记王甫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酒水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甫明在担任竹溪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等6人所送的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高档酒水、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7.105万元。王甫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甫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房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原副教导员、二级警长胡厚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酒水问题。2012年至2021年,胡厚汉在担任房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副教导员期间,收受李某飞天茅台酒一箱和高档红酒两瓶,收受律师杜某五粮液酒一箱。胡厚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胡厚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3起案例,是“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典型。这些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边风”,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严肃查处,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员干部大吃大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喝人情酒、高档酒问题仍然存在,不仅严重破坏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还往往伴随链条式的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深刻认识觥筹交错背后可能存在的互通款曲、拉帮结派等政治风险,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风腐一体纠治,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旗帜鲜明整治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
         纠治“四风”没有节假日。“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纠治、精准施治“四风”突出问题,坚决防范“节日腐败”。要加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力度,深挖细查“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特别是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消费、饮用、收送高档名酒问题线索,集中交办、优先查处。持续纠治快递物流收送礼品、虚列开支套取钱款、将吃喝送礼费用转嫁下级等隐形变异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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