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2〕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理顺管理体制 (二)明确办学目标定位。支持职业(技工)院校独立自主办学,整合相关资源,实现职业(技工)院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相当,形成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能工巧匠培养、技师学院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中职(技工)学校以技术工人、新时代农民培养为主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每个县(市、区)要重点办好1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业(技工)学校(集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三)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稳步推进职业本科学校建设,支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成职业本科院校,支持汉江技师学院建成职业技术专科院校。发挥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竞赛优势,重点支持以汽车产业为主的专业建设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支持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艺术学校合并重组,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创新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对职业(技工)院校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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