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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住房公摊面积停止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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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7-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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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开始,是否有相关规定公摊面积不再收取物业费!十发改委文【2021】5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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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住房公摊面积是否不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文[2021]57号)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按月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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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咨询住房公摊面积是否不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文[2021]57号)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按月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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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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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9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税也应该按套内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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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买一套没有公摊面积的房子,那样的话就可以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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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7-12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fgwfgwfgw 发表于 2022-07-08 00:46:35 面积是否不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文57号)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按月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为什么不能利利索索,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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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2-7-1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税也应该按套内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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