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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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望
当前,全省上下都在积极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省委王蒙徽书记提出“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就是要在全社会摸排涉及民生的问题并积极解决,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普通百姓购买房产基本都是倾其所有甚至不惜背负几十万的银行债务,房子是中国百姓最重要的民生需求之一。 楚天都市熙园开发商在卖房时,所有业主都是奔着“双国企”的大开发商和赠送车位的宣传前往咨询,再到最后的购买。可谁知道,所谓的“双国企”开发商竟然也忽悠消费者、欺诈消费者。买房时很多业主在看房时都问到了毛坯房中的飘窗拆除问题,置业顾问在销售的过程中纷纷表示后期可以拆除(开发商对外宣传的样板间是按照拆除飘窗装修对外进行宣传),并且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并未提前告知业主不能拆除,也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果交房后,部分业主在进行装修设计时却被告知飘窗不能拆除,一旦拆除除了要扣掉装修保证金外,还有可能被举报到相关部门面临其它行政或经济处罚。开发商对出现的上述情况未对因此造成实际使用面积出现损失的消费者给出合理解释,也未对因此产生的消费体验进行致歉或赔偿,此为其欺诈行为之一。
购房宣传时,开发商承诺一期购房消费者每户赠送车位一个并签署了车位《免费转让协议》(说是免费赠送车位实际是不要车位购房款减5万,相当于5万元购买的车位),且协议上未明确告知车位只能选择某一层地下车库的车位。但在选车位时,开发商单方面制定规则,只能选择车库负二楼车位,导致很多业主无法选择购买房产所在楼栋底下车位。尤其是10、11号楼,两栋楼二百余户负二层仅有70余个车位,部分业主只能被迫选择必须换乘2次电梯才能到达的其它楼栋地下负二楼车位(10、11号楼建设水平位置较其它楼栋高一层,负二楼与其他楼栋负一楼同层,其它楼栋负二层相当于10、11号楼负三层,无法电梯直达)。开发商明知此情况,购房前和制定选车位规则时未考虑10、11号楼特殊情况,也未征求10、11号楼业主意见,且车位选择办法制定后拒不解决业主沟通反映的相关诉求,反而要求业主加钱换选负一层车位。此车位已算是业主自行出资购买的,自己购买的车位在选择所处位置时还要受到开发商单方面的诸多限制,且不提前告知,此为其欺诈行为之二。
希望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房产消费的民生问题,还百姓一个公道、解百姓的迫切需求、暖消费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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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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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样板间拆除飘窗位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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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样板间拆除飘窗位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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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针对开发商宣传飘窗的聊天截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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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针对开发商宣传飘窗的聊天截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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