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 我们是十堰市万达广场潮庭健身俱乐部消费者,现向你们投诉关于十堰市普遍发生的健身房停业跑路,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无门的情况。2020年来,我们因健身会所突然关门多方投诉持续维权无果,向十堰市市场监管局12315 投诉,被告知属于文化消费类纠纷,应属于文旅局处理,我们向十堰市文旅局投诉,文旅局12318回复职权有限,不能处理,应由12315市场监管局受理,两个部门无人能受理举报投诉。无奈向市长热线反映,市长热线12345答复协调处理,其结果长达两年时间仍然无人受理投诉,无人调查处理,消费者无处维权。我们向湖北省消委会02787275315投诉被告知,属于消费者维权纠纷,应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解决,但湖北省消委会的反馈意见依然无人能够办理落地。 事件过程:2020年8月底,潮庭健身因与万达商超经济纠纷,突然开始停业,多次联系潮庭及万达,均被告知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问题。后来陆续发现万达已将原潮庭经营场所转作他用,直至2021年5月该场地重新招租,在此期间,我们向12315和12318多次投诉,均被踢皮球无人受理,不管是潮庭还是万达或者是职能部门没有任何人给消费者进行解释处理。 据初步统计,十堰市万达广场潮庭健身涉事会员超过300名,都交了1年甚至是5年的消费卡费用,金额从几百都几千不等,总共涉及金额预估在50万元以上(详见附件),现在大多数人只享受了不到1年健身服务,消费者权益由哪个部门来保障?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职责不清让消费者欲哭无泪。翻开十堰市民意直通车和市长热线投诉平台,类似的预付卡消费维权无门情况比比皆是,没有一个部门担当作为,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职能部门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让消费者怎么办?都说要提振消费,现在这样的市场,有谁敢去消费,十堰市用什么来优化营商环境? 现请求各级领导关注,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办实事”的承诺: 1.消费损失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协调处理?消费者权益由哪个部门来保障? 2.万达因商业纠纷与经营户发生纠纷,而非单方面健身房经营不善跑路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万达商超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市场监管局应予以如何处理? 3.潮庭健身无论何种原因停止营业,长达一年时间不对消费者合理解释,是否构成欺诈,恶意坑害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局是如何监管?应予以如何处理? 4.近几年健身房跑路事件频发,投诉不断,到底谁来对市场主体商业预付卡进行监管,谁来牵头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作为消费者维权主体,单单凭借市政府2019年下发 《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式消费(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文旅局相互推卸责任,是否是渎职不作为?你们的职能职责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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