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堰市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绿色金融等一系列措施,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坚持“商乘并举、油电并重”,加快汽车产业“五化”发展,推动商用车向节能环保、智能网联、安全舒适方向转型。2022年1-5月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3.5万辆,同比增长1191.3%。重点布局新材料、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规上新材料企业48家,引进总投资45亿元的东风小康电动车、总投资480亿元的远景科技新能源产业链、总投资240亿元的正威新能源智造产业园等一批大项目落户十堰。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168.6亿元增加到406.1亿元,GDP占比由13%提升至21.2%。 拓展农业绿色发展空间。落实农业产业链长制,重点打造茶叶、食用菌、生猪、水果、黄酒、木本油料六大产业链。实施龙头企业培育“2235”工程,加快形成以领军企业为引擎、以省市级龙头企业为支撑、以小微企业为基础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集群。全市发展特色产业基地面积600万亩,食用菌生产加工规模达2亿棒以上,国家“三品一标”品牌认证产品达960个。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61.9亿元。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光伏、风力、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有序高效发展,建设“坚强电网”。出台《“绿能”特区(坚强电网)工作实施方案》《清洁能源产业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全市电力总装机466.51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393.26万千瓦,占比84.3%。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建成充电站144座、充电桩1585个,车桩比为4.6:1,车桩比位列全省前三。出台《十堰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1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2%,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打造绿色低碳金融引擎,绘就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林业碳汇创新发展。创新推出“碳汇贷”金融产品,实行“预期碳汇收益权+”担保模式,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金,构建林业碳汇确权、抵押、融资、交易、还款于一体的碳汇金融闭环,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2021年郧阳区为企业办理碳汇贷款3.5亿元,有效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推绿色产业发展;2022年,农发行竹溪县支行向竹溪县森旅投公司发放6700万元“碳汇贷”,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税惠政策持续发力。全面落实支持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十三五”期间,全市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累计为66户纳税人即征即退税款3.8亿元。38户(次)企业申报享受节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定期减免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5568.76万元。 生态产品价值突显。出台《十堰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价值测算与评价,建立资源生态有偿使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机制。丹江口市、竹溪县率先在全省组建“两山银行”,推动生态资源的整合转化。2022年3月,竹溪县两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从竹溪县农商行首笔3亿元“茶叶贷”资金正式放款,标志着竹溪县“两山银行”正式运营。 坚持系统科学综合治理,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河长治河,守一库碧水。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近年来,为保“五河”水清,十堰市探索建立“截污、清污、减污、治污、控污、管污”综合治理体系,启动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丹江口水库库滨带治理等项目,整治排污口590个,建成生态跌水坝16座,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666余公里;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企业560家;强力推进十年禁捕,1500艘有证渔船全部上岸拆解,6400多艘三无船舶全部分类处置。经过深入治理,全市河流水清岸绿,官山河、犟河、剑河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神定河、泗河也发生质变,泗河目前已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神定河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五河”治理被列入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典型。 林长治林,护两岸青山。率先在全省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依法严管森林资源,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截至6月,全市2022年完成营造林面积50.93万亩,占应完成计划的89.8%。目前,全市现有森林面积174.73万公顷,林地面积193.8万公顷,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3.86%,位居全省第二。到“十四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74.3%,森林蓄积量达到1.18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保持在9.26万公顷以上,实现林业综合产值350亿元。(十堰市委办 明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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