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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真正猪脑子的是你
你说的商家可不是什么普通商家 都是上了白名单的
叫疫情期间物资保供企业名单 是合法在疫情封控期间可以合法卖货 有道路自由通行权的公司
只要在其网站上有的商品 市民都有权力购买 只要网站没有提示购买上限 只要我有钱 我买一吨西瓜自己吃 吃不完送给邻居都不关你屁事 。这是合法的买卖行为。 按你逻辑。买一箱矿泉水就不是人 那十堰物资保供企业在网站上不限量的卖矿泉水+西瓜是不是更加不是人。?你怎么不去喷这些保供企业 ?
另外,市政府通知限制市民流动 目的是为了防疫。 我可以不出门 但是社区是不是有义务把我想买的东西送到家门口?
社区是不是有义务把垃圾帮我倒掉。 别的城市都是把饭菜做好 分成盒饭送到居民家门口。
不出门是居民的义务。 把我买的一吨西瓜 半吨矿泉水送到我家门口也就是社区的义务。
这不是请求 也不是商业买卖 这是社区的义务。
你堵在卡口不让我去小区门口取东西 那么志愿者当然有义务把东西送到我家门口。 和买多少东西无关。
我什么都不买 也不代表我把志愿者当成人了。 懂么? 你脑子是猪脑子 如此简单关系搞不明白
不存在把志愿者当不当人的问题。 不出门的居民有居民的义务 搬货的志愿者就有志愿者的义务。
都是义务 不存在谁把谁不当人的问题 你的义务不比我的义务高档 懂么?
最后 由志愿者把卡口物资送到居民门口是 区防疫指挥部的决定 属于行政行为
有什么不满你找发通知 发命令的 部门。 这是常识
不要挑起防疫居民和志愿者之间的矛盾
正式告知你 不要找事 不要人为挑起矛盾
居心不良的人 人人可诛之
防疫期间企图挑起居民和志愿者之间的矛盾 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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