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的孩子叛逆去吧!
(贾斯炜:心理咨询师、法学教授、作家)
俗话说:“小在不坏,大了无奈”,意思是如果孩子小时候特别懂事,听话的话,长大了必定会让您无可奈何,这其实说的就是我们现代人常说的——孩子叛逆的问题。
孩子叛逆期一般在人的一生中大致有三次:第一次一岁左右,第二次三岁左右,第三次青春期。准确时间因遗传的、家族的、家庭的、心理的、社交的等因素而异。
叛逆发生的因素是第一次孩子会说话了,他觉得跟父母一样了;第二次孩子的词汇已经基本上掌握了全部母语,他觉得他跟大众一样了;第三次孩子身体迅速增长,身高达到成人的高度,他觉得跟人类一样了。
第一次叛逆,孩子主要说的是“不”;第二次叛逆,孩子主要是能描述具体的事情;第三次叛逆,孩子最多的是对大人说的话不屑一顾,挂在嘴边上的是“我知道”。
这三次叛逆针对的主要都是自己的重要他人,即,照顾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他亲密的人。
很多情况下我们都在为自己的孩子懂事而骄傲,其实孩子在这三个阶段的任何一个阶段特别懂事的话,都是非常危险的心理发育迟缓问题。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一岁的孩子想打您一拳,虽然用尽了全身力气,打到您身上后,您的感觉那也一定只是“爱”。因为您和孩子亲近,觉得他是一种爱和信赖的表达,所以这个时候您感觉不到孩子对您的伤害,孩子也自然认为他的行为没有伤害到您。
相反如果二十来岁,孩子用尽吃奶的劲打您一拳是什么结果?
那人们会说,那孩子为什么要到二十来岁的时候打我一拳呢?问得很好。因为人出生后认为全世界就是自己的,都是为自己服务的,自己就是全世界,所以他要通过“攻击”外界来认识自己和外界的区别,所以他要通过打您,来看看打您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您又是什么感觉。
如果应该打您的时候他没有打,那他就不可能完全知道打别人,别人是什么感觉,这就好比孩子快一岁左右吃奶时常常咬妈妈的奶头,其实他是通过咬一下才知道,“啊”的一声的是妈妈,没有感觉的或者感觉很好的是自己;将自己的脚扳起来咬一下,痛了的就是自己等等,久而久之,孩子通过不停的探索就分清了什么是自己,什么是外界,这就是孩子叛逆的萌芽。
也就是说孩子要想认识这个社会,必须要叛逆。否则,孩子对探索社会的方法便处于“固着”状态,一旦时机成熟他一定会将这一方法使用出来。等孩子长大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从社会和经验里面已经知道了他如果这样会伤害他人,因此他在“外人”面前是不敢伸出拳头的,而在父母面前再伸出去又必然被扣上个忤逆之子的标签,所以他只能选择没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了代价也相对小的人,这些人常常是自己的配偶或者是比他弱小的人,比如孩子,社会底层人面前直接或者间接的伸出拳头。这个时候伸出来的拳头,力度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孩子在青春期之前,除了必要的道德和日常规范教育外,千万不能对孩子进行“懂事”“听话”教育,甚至要鼓励他们的叛逆。
一个孩子在相应的阶段正常叛逆到位的话,他的恋爱、婚姻、家庭,社会交往必然会得到相应的幸福和自我满足以及适当进退的回报。
反过来说,孩子到了应该叛逆的阶段,没有出现相应叛逆情形的话,作父母的一定要引导孩子进行叛逆,从而避免长大以后叛逆出来的力度让人无法承受。比方说一岁左右孩子没有咬过妈妈的奶头,那妈妈就咬他,让他知道痛;三岁左右的孩子我们将他会描述的东西用错误的方法予以描述,让他来给父母纠正;青春期的孩子,让他们做点道理稍微深一些的事务,做成功了,帮他总结他做得好的、对的地方,做失败了,帮他分析失败的原因,让他慢慢知道这个时候他还达不到成人对社会的认知就行了。
当然,作为一个没有心理学背景的父母来说,只要知道这些理念,尽量地按照这些理念对孩子进行教育、管理就是了,遇到特别特殊的问题实在不知道如何处理时,要及时求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就行了。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不仅不要沉迷于孩子的“懂事”“听话”当中,相反应当欣喜于孩子正常的叛逆,孩子没有正常的叛逆时我们一定要开发他的叛逆本能就是了。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于市府路一号
贾斯炜:心理咨询师、法学教授、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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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郧健康管理首席心理师简介:
贾斯炜,湖北省作协会员,心理咨询师,法学教授,《周易》研究、应用者;十堰楚郧法律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楚郧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室首席心理师。
1970年生于鄂西北大山深处一个小山村,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善于从法理上对法律事件进行根源性分析,透过表象抓住问题的本质,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从而得出正确的处理方法。
研究心理学30余年,擅长从心理、法理、伦理、中医的专业理论出发,分析心理问题导致的夫妻感情、家庭矛盾、法律问题,从而解开心结,挽救了无数在阴影中挣扎的个体和家庭,特别是迷途少年和濒危的婚姻。
擅长对求学(工作)发展方向、中止、改变等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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