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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中小学名师、名校(园)长工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十教发〔2021〕31号)的要求,经名师工作室自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评、市级专家团队考核评定,现对十堰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2022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信等方式据实向十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实名反映。
电 话:8699821、8699820
邮 箱:sysjyjjsglk@163.com
十堰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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