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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害人者”,这名男子到底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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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跟网友学投资理财
结果被骗10万余元
本应该是“受害者”的他
一番操作过后
却成了“害人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刑警大队抓获一名 “电诈取款手”张某,涉及全国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赃款20万余元。

        11月20日,十堰张湾警方接到外地警方的警情协查:有一名“电诈取款手”可能隐藏在张湾辖区,请求协助抓捕。张湾警方根据研判分析,发现辖区内张某极有可能就是隐藏的“电诈取款手”。此人无工作,也无固定经济来源,但其11月的银行卡流水高达20万余元。办案民警随即根据线索展开深入调查,迅速掌握了相关证据。待时机成熟,抓捕民警迅速出击,在车城路某小区将“电诈取款手”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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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张某交代,今年10月初,他在某App里投资理财时,被骗10万余元,他没有报警求助,反而作出了另一种选择。正是这一念之差,让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张某在App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叫“王某某”的男子,对方称有个挣钱的好路子,只需要帮忙在外地取款,就能得到“好处费”。经询问,张某得知资金来源是违法所得,但考虑到有“好处费”,为了弥补之前投资理财的损失,张某便决定跟“王某某”一起挣大钱。

        11月3日上午,“王某某”开车带着张某,一路行至陕西西安。当晚,张某拿着银行卡多次取款,共计20万余元,之后二人又连夜赶回十堰城区,张某也拿到了5千余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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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某”的真实身份正在进一步核实,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中。

        虽然张某仅是帮助诈骗团伙取款并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是其作为诈骗团伙的帮凶且从中获取利益已构成犯罪

什么是“电诈取款手”?

        “电诈取款手”是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中负责“跑分”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分子。当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会让受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但为了躲避警方侦查,往往将钱款多次流转,隐匿于幕后的他们就需要有人帮忙提现,“电诈取款手”把钱取出后交给上家,并从中抽取利润。这时,就有人愿意充当“电诈取款手”,为的就是从中赚取手续费,妄图做着包赚不赔的“生意”。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实施者往往藏身幕后,如果没有这些“电诈取款手”的存在,诈骗资金就很难转移到诈骗团伙手上,因而,这些“电诈取款手”实际上就成了贯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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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谓的“跑分”“帮忙提现”等,背后实质是在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

        3.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手机卡等,以免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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