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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违规以水费为基数加收服务费,大家小区有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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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11-2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供水专业经营单位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总分表之间正常损耗,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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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堰每个小区都在收吧,这都不是啥新闻了,华夏公馆3块多一吨,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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