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中“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内容是根据11月24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2]201号)和12月8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为依据确定的。因学校属于重点场所,师生属于重点人群,文件要求:第一条,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对学校划分到班级、年级,不得影响学校整体教学秩序。第三条,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第九版防控方案明确的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和水电气暖等民生保障机构以及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和一些特定场所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十一条,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市教育局12月26日上午发布十堰市中小学校放寒假的通知后,当天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公告中主要措施第四点,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第七点,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因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放寒假通知时,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或方案没有出台。2023年开学前,市教育局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优化调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