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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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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破产之我见
(贾斯炜:心理咨询师、法学教授、作家)
情人节写主流,歌颂男女情感本来是常态,因此这类文章太多,而我不喜欢锦上添花,所以今天就写个反主流的“随想”算了。
社会进步的原因、经济发展的原因、人性张扬的原因等,导致了婚姻破产现象越来越多。而婚姻破产“得益”的往往只是夫妻,受害的却往往都是子女。
一般情况下孩子正常人格的形成,在十八岁以前必须有一个稳定的亲子关系,即父、母、孩子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
常人认为,刚刚出生的孩子没有记忆,没有感觉,其实他们不是没有记忆,没有感觉,而是他们的记忆和感觉统统进入到了潜意识里面,用潜意识来影响他的一生。比如,孩子出生后主要与父母一方生活,潜意识里面就没有另外一方的存在,孩子将来成人后一般不会处理男女关系,成家了不会处理夫妻和亲子关系。
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只与父母一方生活,难以习得夫妻之道,孤独感,自卑感增强,容易抑郁和反社会人格的形成。总而言之,这个期限夫妻婚姻破产对孩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认为我是个封建婚姻理念的守护者,其实不是,我是个极力主张婚姻必须幸福,不幸福,毋宁死。我真正要说的是这样三点:生活中不创造不保的婚姻,坚决不婚外怀孕,对必定不保的婚姻选择好解体时机。
恋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婚姻是一个生活的过程。成人了,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选择恋爱对象首先要考评的就是性格是否适应。如果性格不适应千万不能勉强进入婚姻的殿堂,让必须破产的婚姻从来就不存在,自然就没有破产的婚姻。
少数婚姻其实是因为怀孕后不得不缔结的,因为婚前没有考评成熟,生育后无法磨合整齐,最终导致婚姻破产。
这就告诉我们婚前怀孕,对年青人婚姻是一大“公害”大家不得不防。即使婚前怀孕,也不能因为怀孕而结婚。相反,婚前一旦怀孕,重中之重是要考虑这个恋爱是否应当进行下去,而不是首先考虑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从而及时止损。
对没有磨合成型,而已经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是否考虑延缓生子,已经生子,而婚姻必然破产的话,不妨不那么自私,在孩子三到六岁期间和青春期最好不要离婚。
因为三到六岁期间是孩子的俄狄浦斯期,这个期间孩子没有和谐的亲子关系要么未来过度恋父、恋母,要么不能形成正常的父母认同,最后把这些问题转化到自己的恋爱、婚姻、家庭、社交中。
再就是孩子的青春期,夫妻婚姻不宜解体。这个阶段孩子处于叛逆期,需要父母的刚强和柔和相伴。任何一方缺失,孩子都会从社会中寻找或者压抑自己的情绪,导致反社会人格或者抑郁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故这个阶段夫妻婚姻解体,对孩子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另外,现成的,适合自己性格的夫妻固然很好。但上帝一般不会创造这样的夫妻,因为这样的夫妻少了激情,少了思考,少了改造,这是不符合人性的。
因此上帝为我们创造的另一半,一般都是经过不停地思考,经过不停地磨合,经过不停地改造,逐渐趋于心有灵犀,最终走向永远的。
二0二三年二月十四日于市府路一号
十堰楚郧法律事务有限公司、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室
电话:0719-8684998、13872801780。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1号万象国际城2单元603室
楚郧健康管理首席心理师简介:贾斯炜,湖北省作协会员,督导级心理咨询师,法学教授,《周易》研究、应用者;十堰楚郧法律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楚郧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室首席心理师。
1970年生于鄂西北大山深处一个小山村,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善于从法理上对法律事件进行根源性分析,透过表象抓住问题的本质,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从而得出正确的处理方法。
研究心理学30余年,擅长从心理、法理、伦理、中医的专业理论出发,分析心理问题导致的孩子厌学、抑郁、人际关系,夫妻感情、家庭矛盾、法律问题,从而解开心结,挽救了无数在阴影中挣扎的个体和家庭,特别是迷途少年和濒危的婚姻。
擅长对求学(工作)发展方向、中止、改变等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指引。
最后来做个广告:常年招收愿意入门心理学(可含心理咨询师培训)、文学、法学的爱好者为徒,学费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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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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