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6武当山段新建工程(武当山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316武当山段新建工程(武当山段) 建设地点: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113384.32万元,路线起点位于武当山特区外围玄岳门,路线全长12.935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2021年环境空气中各项基本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达标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 根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环境质量月报,2022年8月剑河口断面、官山河孙家湾断面以及丹江口水库莲花常规断面中水质现状类别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涉及的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优。 (3)声环境 根据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起点位置因为紧邻G316现有工程,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项目沿线其他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均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道G316的一部分,项目开辟了一条武当山特区的北部经济走廊,拉大了城市发展空间;本项目承担了G316武当山段的过境交通流量,减轻了城市交通压力,塑造了城市形象。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湖北省干线公路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综合运输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规、规划要求。评价认为,通过落实工程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G316武当山段新建工程(武当山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太极湖东路79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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