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郧阳至郧西一级公路(郧西县城至河夹段)工程(一期)项目施工(HBYX-202303GL-004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YX-202303GL-004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S301郧阳至郧西一级公路(郧西县城至河夹段)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70.0%、上级补助30.0%,招标人为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谦泽恩工程项目咨询(武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西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郧阳区至郧西县快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郧阳区与郧西县县界处的穆家沟,起点桩号K0+000,路线从穆家沟向西展布从翁加湾跨越S301省道至池塘沟、杨家湾;经刚家沟至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7+814.012,路线全长约7.814公里。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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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郧阳至郧西一级公路(郧西县城至河夹段)工程(一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1
合同估算价:7168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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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S301郧阳至郧西一级公路(郧西县城至河夹段)工程K7+814.012-K19+837.506段为在建PPP项目,为便于全路段整体建设推进,本项目中标人在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等方面需根据S301郧阳至郧西一级公路(郧西县城至河夹段)工程整体管理要求,与PPP项目公司加强沟通,服从招标人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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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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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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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谦泽恩工程项目咨询(武汉)有限公司 | 地址: | 郧西县城关镇春桥路8号 | 地址: | 武汉市友谊大道才茂街44号 | 邮编: | 442600 | 邮编: | 430000 | 联系人: | 欧阳友水 | 联系人: | 易凯、孙长山、陈晓栋 | 电话: | 15897883499 | 电话: | 027-86771890/1997285848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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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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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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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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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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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