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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买房五年办不了房产证,东方一品违约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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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4-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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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在东方一品全款买了一套房,契税,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全部都交了,就等着拿房产证。期间问过售楼部好多次办证的事,一直往后拖,直到今年4月份,售楼部电话告知可以办证,同时告知房管局测量的面积比合同多了0.33平米,要补差价,补完差价后把办证所需的材料全部交给物业审核,并交清物业费才给办证。我想问的是:
1,房管局什么时候去测量的面积?为什么没有通知业主当面测量?
2,多出的0.33平米是多在哪里的?为什么售楼处哪不出证据?
3,业主办证,为什么要把资料交给物业审核? 物业有没有权力审核? 物业法与民法典有没有规定物业可以审批业主办房产证的权力?
4,根据合同,开发商超过912天没有办好房产证,每天按照总房款的10万之一交违约金, 开发商为什么只字不提??

希望政府领导能够看到老百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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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 现将您所反映问题中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职能相关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购房屋位于“东方一品城市花园”项目9号楼。经查询,十堰市东方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9号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该楼已具备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且已有部分购房人陆续取得了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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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
      现将您所反映问题中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职能相关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购房屋位于“东方一品城市花园”项目9号楼。经查询,十堰市东方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9号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该楼已具备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且已有部分购房人陆续取得了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需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您即可取得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关于房屋测绘的问题、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的问题,建议您向开发企业的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反映;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您可以持《商品房购房合同》依法维权。
       以上情况已通过电话与您作了详细的沟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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