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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山东莱州某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卜某和领导吵架牵出“吃空饷”事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转发,这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此事件折射出以下几个事件值得我们思考:
一 清理编外人员及编外人员“吃空饷”是多么重要
编外人员一般指在公共部门中从事相关工作,但并未被纳入正式编制管理范畴的人员。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和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化,经济负担加大,清理编外人员已成为国家政策的一部分。但是很多政府部门并不一定是必须需要编外人员,比如部分公务员单位,让年过55周岁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晋升一个职级后从领导职位退出来后,领着优厚的待遇,并不再干着实事;甚至部分公务员单位的一般员工年龄稍大一点也只领着“空饷”不干工作,把事情交给编外人员来干。
今年两会中有人提出“裁减非必要单位和人员”的提案,3月7日国家发布了《精减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国家号令一起,各地纷纷响应,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取消部分人员编制、清退编外人员等内容,目前,清退工作正如火如荼般进行着。我们十堰市就清理规范编外人员326人,节省财政约1500万。
二 清理公务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是多么的重要
公务人员一边领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想着法儿在外面赚钱,这样的公务人员哪有心思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腐败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本来国家频布的《公务员法》就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经商办企业,但是对一般非公务员性质的人员未做明确规定,这就为像本次山东莱州某编外人员“吃空饷”事件的卜某那样,自己开着公司还能进入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打开了方便之门。强烈建议国家明文规定:经商人员不得进公(含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进公(含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就不得经商。
三 将体制内单位与一般企业单位养老金发放并轨
我们国家现在推行的养老金双轨制,使得同样的工作缴费年限和基数,体制内退休人员养老金明显高于一般企业职工退休金,造成社会分配不公。正是由于这个现象的存在,使得山东莱州某编外人员“吃空饷”事件的卜某,明明在外开着一家塑料制品公司,为什么还要挤破头皮进入一个月仅有2200元工资的莱州市检测检验中心这个公益性事业岗位呢?根据报道的情况来看,卜某看中的也不是这个岗位的权力(当然有的岗位的人的人员还是可以看中这些岗位的权利的);卜某看中的也不是这个岗位的工资,因为工资收入完全可以从自己厂里解决;唯有一条可以解释的是卜某重点看中的是这个岗位交纳的“五险一金“,等其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可以与体制内退休人员看齐,这也是卜某不愿意在自己的企业交纳社保的根本原因。
四 消除用人权力腐败是多么重要
一般普遍意义上的编外人员比起正式编制内的人员,缺乏稳定性和保障性,他们在工作权益和收入待遇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但是本次事件的主人公卜某明显与这个常理相反:
他做为一名编外人员,入职仅仅10个月,就请假40天,被媒体称为“吃空饷”;
做为一个编外人员,一名普通职工,竟然跑到领导办公室吵架,理直气壮的要求领导批假,一副不批就不行的架势。卜某这样嚣张跋扈,对领导都不怕,还好威胁,谁是他的背后靠山?
卜某开了一家公司,本身有工作,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聘用条件,是怎么通过招聘和考察环节的?
卜某事件处理过程中,各部门明显有踢皮球的情况,特别是中央政法委关注后,地方政府才被迫成立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专班”开展调查,这让公众有理由怀疑卜某录用及事件发生过程中都有某种暗势力在保护着他,没有靠山谁敢这么嚣张?
结束语
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构建选人用人的“阳光作业”制度,改革社保分配养老分配不公,是山东莱州某编外人员“吃空饷”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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