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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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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5-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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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5-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万达,郧阳中学,东岳路市场都允许固定路段摆摊。。

市中心主干道在条件允许的地段,区城管 协调规划允许摆摊区域,让勤劳的老百姓挣点钱增加收入,这也是国家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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