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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 被行政拘留人员还能够任业委会委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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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4月份,和昌三期一业委会成员肖某因故被行政拘留,还适合做业委会委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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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责任。同时肖此事因和昌地库只卖不租,涉嫌强买强卖,为委会业主权益,代表业主表达诉求,事出有因,也情有可原。同时也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若业主觉得其不适任业委会成员,可以发起20%业主联署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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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责任。同时肖此事因和昌地库只卖不租,涉嫌强买强卖!为维护业主权益代表业主表达诉求,事出有因,也情有可原。同时也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业主觉得其不适任业委会成员,可以根据发起20%业主联署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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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业委会成员,维护业主权益代表业主表达诉求,应该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而不是拉横幅,堵小区道路的方式进行,堵的难道不是小区业主的通行道路?当天堵路导致小区大量人车聚集,堵塞小区内外交通。其已经违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违法的方式来维权,是一个业委会成员应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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