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属于属竞合性违法行为,当车辆违法停车时,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当他们“喊客、拉客”时,他们是自然人,扰乱的是公共场所秩序,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当他们把乘客喊上车,形成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后,我们才能认定他们非法从事“黑车”经营,我们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就必须进行查处,依法履职。在车辆违法停车时,在他们作为自然人喊客、拉客时,不是法定的道路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我单位实际上并没有行政管辖权。 今年以来,今年全市道路交通执法机构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已查扣各类“黑车”385台。根据该网友提供的线索。下一步,我们将采取错时错峰等方式,加大火车站北广场及周边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坚决打击违规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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