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范围主要为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郧阳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郧西县城区。项目设计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本期)处理规模为600吨/日,预留二期600吨/日建设用地。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以在生态环境部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或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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