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情况: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范围主要为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郧阳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郧西县城区。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解决十堰市城区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成后每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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