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人!您好: 根据竹山县《关于转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就地城镇化“五类群体”综合民生政策的通知》(竹城镇办【2023】1号)生育三孩可享受如下奖补政策: (一)生育二孩、三孩购房奖补 自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期间,夫妻一方属竹山户籍且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县城或宝丰集镇指定区域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生育二孩家庭购房奖补25平方米,生育三孩家庭购房奖补50平方米,孩次可叠加享受。相关税收按规定缴纳。 (二)生育奖励、育儿补贴 自2023年11月9日发文之日起生育的三孩家庭(不含抱养)。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属竹山户籍,且生育的三孩户籍登记在竹山县。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小孩自出生之日起至满3周岁,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 (三)托育补助 自2023年11月9日发文之日起,在依法依规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备案登记幼儿园)入托的0-3岁婴幼儿,每月发放300元托育补助。 以上生育及购房奖补政策受理机关是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夫妻向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现阶段正在进行生育二孩、三孩购房奖补摸底工作,其他生育奖励政策待2024年下半年正式开始申报,年底一卡通兑现)。 详细情况可直接咨询属地乡镇政府计生办或县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0719-4227666。(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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