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十发改文【2023】49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由同级财政进行补助,具体标准由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地方财力情况与学校实际需求确定。相关减免工作具体是由县市区负责办理,您可以向学生所在学校或者辖区教育部门提出课后服务减免事项。因您未告知学生就学的县市区,且义务教育学校归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管理,因此,为您提供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您可以电话咨询具体情况,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会为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茅箭区教育局8686932,张湾区教育局8619681,开发区8319892。您也可以提供您的联系方式,市教育局将会通知相关县市区教育局与您取得联系,为您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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