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转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具体包括:①修建性详细规划: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项目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各专业设计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包括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钢结构等)、给排水、暖通、人防、强电、弱电、室外配套市政设施设计及配套附属等涵盖整个用地范围内的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需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深度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