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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 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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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竹溪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诉求人:任永泽,身份证号422625196303240018,湖北省竹溪县城关镇新胜村一组村民。
    任永泽(当事人)自幼出生于新胜村一组,今年61岁。我代表我们村一组七户村民,于2011年12月20号通过村组集体表决流转了新胜村二组(垃圾场)集体土地,梦想建设美丽家园,准备搞乡村游乐项目。流转土地时,二组68户组集体全部都签了字,当时都表示这块土地归当事人永久使用,所以当事人代表集体有话语权。可是外国语学校征收土地时,原县委,城关镇,新胜村都无视当事人的存在,把我当空气,至今不让我参加一个群众会,不与我协商土地面积和边界线,更不与我协商土地价格问题,所以与我的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不附和实际,城关镇故意糊涂官司打糊涂百姓,当事人不答应。
   征收农民土地,提前要与农民签订土地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后才能施工。但新胜村委会和城关镇未履行任何手续、未告知当事人、未与农民签订任何协议的。
2019年竹溪外国语学校征收农民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哪儿?老百姓有没有权利了解征收土地文件?了解学校建设前的土地征收面积和学校建设后的面积?竹溪外国语学校办理证件的面积?有哪几种类和时间?征收土地的价格由哪儿决定的?仅限于竹溪外国语学校的资金走向?人民群众能不能了解详情?我坚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会给老百姓主持公道。
诉求:请竹溪县委政府给老百姓一个说理的地方。请城关镇新胜村返还当事人林权证。
                           诉求人:任永泽13593736668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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