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生欺凌 家庭教育是“前哨”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花桥寺学校:吴忠富 近期,数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欺凌伤害事件涌入公众视野,再次敲响了全社会共同防治学生欺凌和杜绝针对未成年人暴力伤害行为的警钟。 学生欺凌事件的背后不仅暴露了当代青少年心理教育缺失、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也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个别家长对于未成年子女实施欺凌等不良行为干预不够,凸显了家庭教育在防范学生欺凌中的缺位或不足。 那么学生欺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科学防范和有效治理学生欺凌已成为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教育议题,构建家校社协同防治机制,也是应对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共识性举措。为了补齐家庭教育短板,多地教育行政部门就预防学生欺凌发布公开家长信,倡导呼吁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可以更好预防学生欺凌。 那么家庭教育在预防学生欺凌中具有基础性优势。家庭教育不仅是家长基于自然或拟制血亲而对未成年子女自主开展的育人行为,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确认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育人责任。家长应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职责,通过对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支持、认知支持和行为支持,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欺凌早期发现、早期识别、早期干预各环节中的源头治理有一定作用。 家庭教育通过“育心育德”为防范学生欺凌提供心理支持。家庭是孩子身心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风、积极的家庭教育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性格养成和道德培养极为关键。家长应积极改善教养方式方法,努力营造尊重、平等、包容、互敬、互爱的家庭氛围,通过给孩子不越界、不纵容的爱,涵养孩子良好的社会情绪能力,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状态。家庭教育是融入日常生活的积极陪伴与良性沟通。家长要引导孩子在家庭关系中养成尊重他人、平等待人、关心他人等素养习惯,并将这些家庭习得有效映射在同伴交往和维系健康人际关系的言行之中,在同伴互动和日常生活中养成不歧视、不伤害、不施暴、不畏暴的行为习惯,提高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的能力,降低孩子成为欺凌者或受欺凌者的可能性。 家庭教育通过“育智育法”为防范学生欺凌提供认知支持。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注重在家庭教育中融入对子女的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家长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关于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定,积极指导子女准确识别和科学应对学生欺凌。一方面,帮助孩子明晰怎样的行为属于学生欺凌,学生欺凌有哪些危害,实施学生欺凌要承担怎样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让孩子知道嬉戏打闹的边界是不能对同伴的身体、精神或心理造成冒犯和伤害,明确告知孩子不能实施言语侮辱、肢体攻击、抢夺财物、恶意社交排斥等欺凌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引导孩子科学应对欺凌行为,敢于对欺凌行为说不。面对欺凌不做缄默者,受到或可能受到欺凌时要积极向家长、老师、同学寻求帮助;不做欺凌的旁观者,发现存在欺凌行为要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实施帮助,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 家庭教育通过“育行育防”为防范学生欺凌提供行为支持。家长既要注重对子女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行为教育,也要努力通过自身行动积极参与防治学生欺凌。学生欺凌行为往往具有强隐蔽性和长持续性等特点。家长要关心孩子的成长细节,仔细观察孩子的行为举止和情绪波动,及时与孩子做好沟通交流,帮助孩子疏解困扰。同时,家长要注重与学校、老师的信息共享,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告知班主任或学校有关人员。家长、学校和老师在必要时可以协同采取谈话沟通、从旁提醒、教育引导等措施,避免出现欺凌或者被欺凌的苗头,有效消解潜在的欺凌种子。身教重于言传。对于已经产生欺凌苗头甚至欺凌行为的学生,家长应高度重视,不推卸义务、不逃避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主动与被欺凌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及时赔礼道歉并依法依规赔偿损失,切实履行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以守法负责的行为帮助孩子认识错误并及时改正。 此外,需要家长们应多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中的社区组织的家庭教育、亲子关系、学生心理健康、防治学生欺凌等专题家长会、座谈会或讲座培训活动,丰富育人知识储备,提升履行家庭育人职责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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