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小微企业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郧西小微企业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郧西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郧西县土门镇(起点位于七里沟,顺接已建土门镇滨河大道;终点位于公路超限检测站,与G242平面交叉)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郧西县土门镇,起点位于七里沟,顺接已建土门镇滨河大道,起点桩号K1585+650,路线沿土门镇惠河南侧新建;终点位于公路超限检测站,与G242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l587+050。本次设计路线里程长1.4公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郧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9-6227383 联系人:周先生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6号 三、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湖北溪岸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电话:181712831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书面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将建议和意见发送给建设单位。 请个人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公众提供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郧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