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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什么对汉江领誉开发商不按规划方案建设的行为违法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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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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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堰久铭置业有限公司汉江路住宅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该项目现场等处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方案中已明确垃圾收集用房位于5号楼负一层。但开发商嚣张跋扈强行将垃圾收集堆放至露天平台角落处,此处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环境方面我会向环保反映)
2. 1号楼山墙与6号楼山墙之间规划为公共空间,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及其它设施。但开发商私自安装道闸,用于6号楼商业日常停车使用,并用铁栅栏进行封堵,侵占全体业主公共面积。(如果你局不能处理,请移交城管委或地方政府)
请问你单位对开发商约谈并督促加快整改的进度的?为什么这么明显的违法的行为,迟迟就解决不了?非要向上面来的督导组反映情况,你们才能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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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规划方案:十堰久铭置业有限公司汉江路住宅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该项目现场等处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方案中明确垃圾收集用房位于5号楼负一层。1号楼山墙与6号楼山墙之间规划为公共空间,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及其它设施。 2. 对于您反映的久铭公司将垃圾堆放在露天平台角落处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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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规划方案:十堰久铭置业有限公司汉江路住宅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该项目现场等处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方案中明确垃圾收集用房位于5号楼负一层。1号楼山墙与6号楼山墙之间规划为公共空间,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及其它设施。
2. 对于您反映的久铭公司将垃圾堆放在露天平台角落处及增设道闸改变公共空间功能问题,我局已约谈该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同时加强物业管理,切实保障居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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