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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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望
市社保局: 本人1985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二汽工作(参见本人档案 干部履历表,盖章:第二汽车制造厂技术中心人事科),1993年(?)月调动到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总公司(参见档案 本人简历,盖章: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总公司)工作,最近办理退休相关手续。需要解决的问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1985-1993)。
近期办理认定,社保局提出档案里面没有调令,需要我自己查找证明。
我以为:上面提到的 干部履历表跟本人简历两份原工作单位盖章的文件能够充分证明我的工作履历,本人简历中载明有:何时起、何时止(我手头的复印件因为当时复印机的问题,并不清晰)。按相关政策跟文件,符合视同缴费年限(1985-1993)。
关于调令,我个人的理解:我的档案目前在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上一家是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总公司(后改名: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移交而来。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第二汽车制造厂技术中心拿到我的档案,但在档案没有发现调令,我也以为不正常,最可能的解释是:遗失了。原则上,我的档案从第二汽车制造厂技术中心转移到十堰市隆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调令是不可能的,我的记忆,两家单位都同意才办理调动手续,也应该包括调令。现在要找调令,我以为没必要、不合情理、我个人很难办到(相关人员经过了三十多年,变动很大,很难找到)。再说,本人简历中载明有:何地何部门、何时起、何时止,有单位公章,这就足够证明我的履历,难道不是吗?!请相关领导、办理人员给出答复。
联系电话:15327969121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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