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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 发表于 2024-06-30 08:43:33 ??堰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液化石油气销售、使用“十二个严禁”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7月15日起,十堰全市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企业,只能充装销售自有产权气瓶,燃气气瓶实行“只租不卖”。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526877 ...
我去问 发表于 2024-8-31 14:23 是不是以后这个气瓶到了使用年限了由气站自行换新不在让老百姓出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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