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2|回复: 1
收起左侧

十堰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来了 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7-1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主城区试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据介绍,此次“带押过户”业务新政试行范围是房屋出售方在十堰主城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购买方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情形。但要满足以下条件:买方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小于卖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利息之和。交易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无被查封或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影响转移登记及抵押权设立的情形。卖方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为正常还款状态。

此次新政主城区先行试行,各县市区力争8月份全面开通“带押过户”业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4-7-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放开三套、四套、五套使用公积金能消化一部分库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