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十堰市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南侧 项目概况: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2562.35万元,包含两个污水处理单元。工业废水500t/d、生活污水200t/d,配套污水收集、中水回用管网及相关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彭明瑞 联系电话:0719-3250679 三、审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查单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85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董工(0719-869131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4)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ur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八、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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