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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请解决汉江领誉开发商消防问题和处理不按规划方案依法建设以及公共空间被侵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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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1.十堰张湾区汉江领誉小区缺少楼栋标识,缺少楼层标识、每层缺少应急照明灯、每层缺少灭火器,每层缺少逃生示意图,小区无消防登高扑救场地、消防栓缺少供水回水、水压等消防标识。

2.十堰久铭置业有限公司汉江路住宅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自批前公示(2022)第036号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方案中已明确垃圾收集用房位于5号楼负一层。但开发商依然将垃圾收集堆放至露天平台角落处,至今未整改到位。

3. 根据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自批前公示(2022)第036号1号楼山墙与6号楼山墙之间规划为公共空间,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及其它设施。但开发商安装伸缩道闸,并用水泥仿木花箱进行封堵,此处的伸缩道闸和花箱依然未拆除。


4.根据十自批前公示(2022)第036号的公示,此小区有新增小区大门,目前小区大门依然未建。

5.根据十自批前公示(2022)第036号的公示,3号楼2楼平台规划是整体一块绿化面积,实际有一块绿化被损毁疑似被人侵占。此处依然未种植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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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江领誉至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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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规划方案:十堰久铭置业有限公司汉江路住宅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22年7月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该项目现场等处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方案中明确垃圾收集用房位于5号楼负一层。1号楼山墙与6号楼山墙之间规划为公共空间,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及其它设施。
2. 对于您反映的久铭公司将垃圾堆放在露天平台角落处及增设道闸改变公共空间功能问题,我局已约谈该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同时要求其加强物业管理。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后续监管,切实保障居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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