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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农村自建住房子女继承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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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1-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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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农村父亲在宅基地上自建砖混结构住房3间,不动产登记的是父亲的名字,为家庭共有。户口本上只有父亲一人。子女因工作婚嫁户口外迁了。现在父亲年龄越来越大,近乎痴呆,想在世时把房子产权过户给当时出资建房的儿子,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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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属农房产权转移登记问题。首先说一下继承。所谓继承,是相对于已去世的人的遗产而言,现在您父亲健在,不涉及继承。其次是产权转让问题。由于是农房,其土地的性质是农村宅基地,产权转让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按现有政策规定,农村住房仅限转移给本村村民、无住房且符合建房条件而未申请建房的户。若您欲将房屋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必需满足这一条件,否则不得转让,即使转让,也无法正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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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属农房产权转移登记问题。首先说一下继承。所谓继承,是相对于已去世的人的遗产而言,现在您父亲健在,不涉及继承。其次是产权转让问题。由于是农房,其土地的性质是农村宅基地,产权转让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按现有政策规定,农村住房仅限转移给本村村民、无住房且符合建房条件而未申请建房的户。若您欲将房屋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必需满足这一条件,否则不得转让,即使转让,也无法正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产权继承则不受限制,只要履行继承手续,其他人放弃继承,产权可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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