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几年前就有一个词 叫扮雅 后来演化成装雅
就是要装的聪明
就是显示的要比他实际上聪明
国内以上海人为甚
没想到 内地也有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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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个艺术中国的评论-媚俗和媚雅
书法的雅与俗是以艺术的品位层次来区别的。雅的书法为有深厚文化学养的文人墨客所品赏,俗的书法被草根文化的凡夫俗子所观赏。两者都有怡情养性的功能。咖啡、粗茶,各有所爱、各随其便罢了。 书法的媚雅与媚俗就不一样了。虽然同样不能简单地以艺术标准或道德准绳来评判“好”或“坏”,但从是非角度来探讨一下还是蛮有意思的。 媚雅一词,也算是个流行语。按王小波的解释,是指受到某些人的迷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依此释义,媚雅与附庸风雅似乎可以归属一类。人都有虚荣心,迎合、附和甚或假托高雅,并无伤大雅。这就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一撇白须、一袭长衫,满嘴“之乎者也”,使人不觉莞尔,也就罢了。
可是,时下书法圈的媚雅现象,却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 有的人砚田笔耕浅尝辄止,连基本的笔墨技巧才学个皮毛,就要盲目“创新”,非得拼凑自己的作品面貌; 有的人书艺水平也就是半桶水,却偏偏要晃晃荡荡,溅出几点水花,以“×岁学书”“师出某名家”“遍临诸碑帖”自诩,再给作品套上“古拙、雄浑、大气”之类的大词,几滴水花竟然成了闪光点; 还有的人或借重于社会地位,或倚靠于学问名声,也到书法圈子里扮扮雅,博取点虚名,顺带捞点银子。 更有甚者,一些所谓名家,传统笔墨功力浅薄,却过分强调书法作品的“性情”、“意境”和“视觉冲击力”,把本来高雅却并不神秘的书法艺术渲染得神乎其神。 类似这些书法的媚雅现象,当事者想必“消受”得了,真正的书法家绝对是“消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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