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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 私自圈地作为停车位占用人行道及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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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12-7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朝阳路一号门绿苑小区16栋A座部分业主在新修人行道路私自打桩圈地作为停车场,并占用人行道及盲道,为自己方便损害群众利益。请有关部门尽快清除处理,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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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12-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盲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对违停车辆,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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