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心系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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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 万达华府地下车位只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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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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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29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位业主既然可以投票决定不让其他车辆进小区,真奇怪?那么其他小区业主为什么不投票决定不许所有的车辆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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