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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我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委、七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1.关于社区用房的问题。经了解,神定澜湾小区由十堰市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建成的三层楼房(没有规划手续),目前该房屋用于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社区改善性办公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原规划在1号楼4楼架空层。对于违规建筑及临时建筑城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2.关于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小区物业服务费1.5元/㎡,属于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能高于1.5元/㎡)范围以内,且物业服务费收取金额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3.关于公共收益公示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将2024年下半年公共收益进行公示。
4.关于业委会成立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据了解,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社区已在1月4日组织完成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公示。
5.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问题。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十堰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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