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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夏代,十堰为梁州、荆州、豫州的城汇区。商代,域属庸国。西周宣王时(公元前827年一前782年),十堰域归麇子国。春秋时,楚穆王十年(公元前616年),“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房堵(注:今房县),潘崇复伐麇至于锡穴”(注:清同治版本《郧县志》),麇子国灭,域属楚国,其东南与韩国(今均县)为邻。战国时,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312年),秦楚丹阳(今河南浙川)、蓝田(今陕西蓝田)之战,楚军败,楚割上庸、汉北地于秦,史称“商于之地” ,域归秦。楚怀王二十五年(公元前304年),秦楚盟于黄棘(今河南南阳市南),秦复予楚上庸,域复归楚。楚顷襄王十九年(公元前280年),秦攻楚黔中,楚献汉北及上庸地,与秦交换黔中,域又归秦。秦统一六国后,域隶属益州汉中郡之锡县。
汉承秦制,域属益州汉中郡之长利县(今郧县),其东部、南部属南阳郡武当县地。东汉建武六年(30年),长利入锡县,隶属汉中郡,十堰域地复属汉中郡之锡县。
三国时,城属魏兴郡之锡县(或堵阳县)。高贵乡公甘露四年(259年)分新城郡置上庸郡,域属魏国荆州上庸郡。
晋太康四年(283年)析锡县筏指长利县。晋太康五年(284年),改长利为郧乡县,域属魏兴郡之郧乡县,隶属荆州。晋元康年间(191-299年),魏兴郡还属溧州。
南朝刘宋时,域属梁州魏兴郡之郧乡。南朝萧齐时,建元二年(480年)置齐兴郡,郡治郧乡,域属梁州齐兴郡安福县。南朝萧梁时,武帝天监二年(503年)置广福郡,梁武帝太清元年(547年)于梁州齐兴郡置兴州,齐兴郡属县有郧乡、锡。又析郧乡置广福、洵阳二县,立广福郡,与齐兴郡并属兴州。西魏(治设均县),域属丰州(兴州)齐兴郡郧乡县。
隋朝开皇五年(583年),改丰州为均州。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杨坚废州为郡,政区分郡、县二级。均州改为淅阳郡和南乡郡,十堰城属淅阳郡的安福县。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省堵阳、安福入郧乡,废均州,从郧乡县属浙州。贞观八年(634年),废淅州,复立均州。域属均州郧乡县。天宝元年(742年)改均州为武当郡。唐肃宗李亨至德三年(758年),省武当为均州。贞元五年(789年)均、房二州隶山南东道,域属山南东道均州郧乡县。
五代,城属均州郧乡县。
北宋于宜和元年(1119年),在均州置武当军,北宋和南宋,域属京西南路武当军郧乡县。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郧乡县为郧县,属河南行中书省襄阳路郧县。
明代成化十二年(1476年)置郧阳府,域属湖广布政使司郧阳府郧县。
清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广布政使司为湖南、湖北两个布政使司,域属湖北布政使司郧阳府郧县。
1911年后,民国军政府裁府州厅,改县,域属湖北省郧县。民国3年(1914年)5月,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属湖北省襄阳道郧县。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将地方政权分为省县二级,域属湖北省郧县。民国21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郧县。民国25年(1936年),属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郧县。
民国35年(1946年)9月,域内建立均郧房、均郧和郧房3县政权机关,属中共中原局鄂西北区第三专署(即武当专署)。
民国36年(1947年)12月郧县解放,域属中原局豫陕鄂区第四专署郧县。民国37年(1948年)6月7日,豫陕鄂区分成豫西和陕南两个行署区,域改属陕南区,隶属县不变。民国38年(1949年)元月,第四专署改称两郧专署,6月陕南区改属西北局,域属西北局陕南区两郧专署郧县。
1950年2月1日,两郧专署划归湖北建制,改为郧阳专署,域属中南局湖北省郧阳专署郧县。1952年12月,郧阳、襄阳两专署合并,隶属湖北省襄阳专署郧县。1965年7月,襄阳、郧阳分署,隶属湖北省郧阳专署郧县。1967年6月6日设立“郧县十堰办事处”,隶属湖北省郧阳专署郧县。同年12月10日,“郧县十堰办事处”经湖北省军区批准更名为“郧阳十堰办事处”,隶属湖北省郧阳专署管辖。1969年11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郧阳十堰办事处”,成立十堰市(县级市)。同年12月1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下文通知,成立湖北省十堰市,该市为县级单位,归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73 年2月17日十堰市改为省辖市。1975年1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十堰市和第二汽车制造厂实行“市、厂合一”(政企合一)的体制,市革委会和二汽革委会合并成一个机构,名称为“十堰市革命委员会,第二汽车制造厂革命委员会”,一个机构同块牌子。1982 年4月19日中共湖北省委决定市、厂分开,分别组建十堰市市委和二汽党委至今。
——摘自《十堰市志(1999年版)》建置沿革(十堰市地方志编委会1999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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