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ytt_0l00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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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 如此物业,还适合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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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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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已然成为新时代公害!他是开发商嘴里最后一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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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堰截办:请给物业打电话,让【物业表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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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管理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住建委、市物价部门)是全市最不满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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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也是每个小区闲杂人员的香饽饽组织,都想搞点油水,早晚形成新型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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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7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监督员 发表于 2021-11-26 17:08:33 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住建委、市物价部门)是全市最不满意的单位...
业主满意度不是物业管理部门所追求的管理目标,能有什么好处才是应该考虑的。最可怕是人家是“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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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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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sytt_uf9lbu 发表于 2021-11-26 17:48:19 杂人员的香饽饽组织,都想搞点油水,早晚形成新型恶势力。...
已经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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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8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QWQW向往美好生活 发表于 2021-11-25 13:36:49 害!他是开发商嘴里最后一块肥肉!...
有害的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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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这么多单位硬是管不住一个服务实际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小区开发商物业?!这就是传说中的【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在茅箭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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